堆填區帶出來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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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填區帶出來的反思

來源:明報   作者:蔡子強    2010-10-08 11:25

將軍澳堆填區擴展至清水灣郊野公園的決議案,在各大政黨聯手反對下,正面臨被否決的命運,但周二,律政司向立法會發出法律理據,表示即使議會通過廢除有關特首指令,但在法律上並無效力。一時間,惹來立法會議員的強烈反彈,指摘政府「行政霸道」,霸王硬上弓,公眾亦對此嘩然。議員如今急忙商討對策,並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不惜與政府對簿公堂。

行政立法關係 雪上加霜

這一次的法律爭拗,為向來緊張的行政立法關係,可謂雪上加霜。

其實,環境局長邱騰華,自己亦解釋得很清楚,即使今次解決了決議案這一步,但下一步,政府還是要從立法會那裏取到了撥款,才可有錢真的動工擴建堆填區。因此,若然雙方關係因為那場法律爭拗而弄得劍拔弩張,完全鬧翻臉,那麼一樣不能善後,結果堆填區一樣是起不成。更何況環境局還有一系列棘手政策,例如停車熄匙、電子廢料徵稅等等,排緊隊要立法會開綠燈。所以,即使政府即時贏了戰役,但長遠卻會輸掉戰爭,得不償失,這一點邱騰華是不會不知道的。

因此律政司今次提出的法律意見,看似是為了幫環保局掃除障礙,但隨時卻反過來會害死環保局。

政府應謙卑聆聽 平息疑慮

所以如今政府應該做,不是拿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作為尚方寶劍,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對議員的意見,居民的疑慮,「闊佬懶理」;而是應該謙卑的聆聽,再認真考慮各種方案,平息疑慮,解決問題。

今次的堆填區爭拗,亦帶出另一議題,那就是所謂的「不要在我家後園」的課題。

其實7月中,曾蔭權出席地區行政高峰會,也批評過各區遇到厭惡設施,例如骨灰龕及公屋等,抱著「各家自掃門前雪」心態,抗拒當區興建,把責任推給政府。據報道,曾蔭權有感而發,是因為政府在過去數年覓地興建骨灰龕場時,都遇上極大阻力。

這種現象,不是香港獨有。在外國甚至有一個專門名詞,那就是NIMBY,即「Not-In-My-Back-Yard」的英文縮寫。那是由當時任英國環境事務大臣的保守黨人Nicholas Ridley,於1980年時所創。意思是一些公共設施,例如前述的堆填區和骨灰龕,以至垃圾收集站、精神病社區康復中心、青少年更新中心、高速公路、發電廠、傳染病診所等等,因為公眾需要,始終要興建,但它們有厭惡性質,又或者對社區有潛在負面影響,遭居民反對在本區興建,建議在其他地區興建。就如英文的原意——「那裏興建都得,就是不要在我家後園。」

堆填區、骨灰龕不是香港僅有的例子,前一陣子有基督教正生書院擬在梅窩空置校舍設校,遭當地居民反對;以及10年前,九龍灣麗晶花園居民,反對政府在當地健康中心建愛滋病治療設施。

議員為民請命,居民關心自己社區環境,完全無可厚非,可以理解。但議員是否亦有責任,在反對於將軍澳擴展堆填區之餘,明白的告訴大家,究竟在香港哪個地方興建堆填區,才是最合適呢﹖否則的話,那只會淪為一種民粹主義而已。

作者是中大文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By |2018-09-26T17:16:38+08:008 10 月, 2010|最新新聞, 最新消息|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