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作者:梁家權 2010-07-15 13:54
政府建議在全港覓地建骨灰龕場,好一句「十八區人人有責」,看起來很公道,但每日都有很多人死,能應付多少年的需求呢?需否像和合石墳場的規矩一樣,七年之後要起骨交還墓地,骨灰龕則要交還龕位,後人要自行為骨灰另覓地方安置?這種政策不僅只能解燃眉之急,而且在若干年後令問題更複雜,到時十八區都有灰滿之患,點算?
小學教科書講到香港,開宗明義必然說「香港地少人多」,這已是常識,但很多政策仍不時挑戰這個先天性局限。雖然人類常自我鼓勵說人定勝天,愚公尚且可以移山,填海不是可以創造更多土地出來嗎?即使保育海港的聲音突然消失,亦不可能無止境的填海,就算把香港和九龍連接起來,土地也有用完的一天。
珠三角大融合已是國家規劃的主要綱領,發展道路、高速鐵路,拉近區內各點的距離,一至三小時可由香港抵達珠三角內的任何一點。十八區都有骨灰龕場,並不等於死者的骨灰可以「原區安置」,既然不是原區安置,何不想遠一點。
看深圳大鵬灣墓園,二、三十年間,由只佔一個山頭開始,擴展到今天的連綿幾個山嶺,唯有幅員廣大的內地,才有這樣的條件為先人設安身之所,而大鵬灣永久墓園很多墓地,都被香港人買下,每逢清明、重九,不少香港人已習慣乘搭專車直通巴士往掃墓。政府不如跟深圳接洽,以一小時車程為標準,找一個荒蕪地帶闢建超級骨灰城,配設完善交通設施,既解決香港的問題,也開創一盤豬籠入水的大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