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判例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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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判例值得重視

來源:星島日報   作者:    2010-10-05 10:19

上周紅磡蕪湖街裕新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經過兩年的艱苦訴訟抗爭後,終於戰勝了該大廈地鋪的無牌殯儀店,獲土地審裁處頒令禁制其繼續經營。筆者認為,今次裕新大廈能成功入稟禁制無牌殯儀商借不同名義在住宅區商鋪營業,是居民的一次重大勝利,既對那些違法開業的殯儀商提出警示;其案例亦甚具參考價值,值得一眾飽受「陰宅」「陽宅」共處一廈滋擾的居民參考。

居民勝利可參考效法

裁判官在判決中指出,雖然該殯儀店業主一直辯稱指該鋪為「殯儀後勤辦公室」,但由於店內有存放香燭、白燈籠等殯儀用品,故此該店經營殯儀生意無可置疑。加上該殯儀店原來曾兩次向食環署申請牌照,均告失敗,可見東主亦承認自己乃在經營殯儀業,故判業主勝訴。

按照現行的《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一三二章)第92AB條及附表11A所規定,任何人士欲經營殯儀館或殮葬商業務,須先獲食環署發出牌照。而食環署在發牌前,應先徵詢當區民政處、地政總署、區議會和鄰近居民的意見,若證實沒有違反土地用途,以及沒有居民反對才應發牌。不過,紅磡區內不少住宅大廈並沒有「殯儀之名」,卻有「殯儀之實」。而九龍城區一些豪華獨立洋房,亦有被人改變用途成為骨灰龕場。根據食環署數字,目前全港九十九個有牌的殮葬商中,五十九個均位於紅磡區,至於無牌殯儀商的數量更難以統計。因此,上述案例值得關注。

執法不嚴禍害紅磡

就上述「陰宅」「陽宅」共處一起的情況,筆者早於○八年十二月已經向政府提出要求正視,要求政府盡快立法規管,又在立法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跟進。惟公眾一直未有重視,直至最近因為骨灰龕位嚴重短缺,令違法龕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遍地開花,有關問題才獲得政府及公眾注視。今次大廈法團獲得勝訴禁制無牌殯儀鋪,具有象徵意義,相信有助釐清何謂違規殯儀服務。

政府早前亡羊補牢,就骨灰龕政策檢討推出公眾諮詢文件,有關諮詢並已於上月底完結。我認為,諮詢文件提出後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及殯儀服務店鋪,改善「陰宅」、「陽宅」混雜一廈的情況,以達至鄰居好、大家好的目標。對那些潛藏於住宅區內、違反地契、沒有可能獲發牌、對鄰近居民造成滋擾的無牌殯儀商店,本案例有重大的法律意義。

筆者希望藉著今次案例,能對那些無牌殯儀店鋪起到阻嚇作用,不要再在民居附近擴張,還紅磡居民一個清靜、安心的家園。

By |2018-09-26T17:32:11+08:005 10 月, 2010|最新新聞, 最新消息|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