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新圍村的居民代表指出,村內過去兩年已有8.9萬平方呎的用地, 被同一發展商收購, 當中包括多幢被列入二級及三級的歷史建築村屋, 其中有被列為歷史建築的村屋,已被改建成為骨灰龕場, 村民擔心發展商發展大型骨灰龕場, 而政府則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 有關發展商則堅稱一切均符合法律。
30 多名居民昨日冒着炎夏天氣出席申訴大會,抗議發展商在村內發展骨灰龕場。村民代表謝文富指出,過去兩年已有8. 9 萬平方呎用地,被約10 間細公司收購,而有關公司最後被發展商問博控股有限公司收購,收購的土地,佔全村總面積的兩成。他表示居住在村內50 年,又指早前有人手持法律文件對其母表示,已從其他人購入業權,要求他搬遷。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出,村內有居民受威嚇,而村民多沒有屋契,又指發展商興建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但當初村內有代表指「明月山計劃」的位置是建造祠堂,後才發現是龕場。
有村民指曾被威嚇逼遷

屋宇署發言人指出,該署接到有關投訴後,經了解已發出清拆令,若清拆令期過後,業主仍未清拆,該署會採取進一步行動。規劃署發言人則解釋,有關地點被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地帶內的土地,主要是預算讓居民建小型屋宇之用,根據土地用途表,該地帶可發展「宗教機構(只限祠堂)」,不包括骨灰龕場,而城市規劃委員會未收到有關地段提出規劃的申請。規劃署會繼續監察有關的場地,若發現有違例的發展便採取行動。
發展商則解釋,「明月山」項目一直依法進行,根據城規會頒布的計劃大綱,「神龕」的用途及發展均是經常准許,毋須另行申請規劃許可。發言人又強調,法例並沒有限制在受評級的文物內開設骨灰龕場。
出席大會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建議,政府不發牌給現時「趕尾班車」的違規骨灰龕場,但他擔心現時購入違規骨灰龕位的市民,將來一旦龕場不獲發牌,又會遭受損失;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形容發展商尤如電影《阿凡達》的地強人,強行在別人土地上發展,希望政府能加強執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