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AM730 作者: 2010-11-30 14:32
上周城市規劃委員會否決葵涌區一個工業大廈改成骨灰龕的申請,我不是城市規劃的專業人士,但從電視新聞的畫面所見,這幢工業大廈四周都是同類型物業,如果獨自改成骨灰龕的話,那種「風景」確實有點不倫不類。
城市規劃的目的,就是配合社會整體發展脈胳,把土地有效運用,說來簡單,但香港過去亦曾多番因規劃失誤令市民不滿而遭詬病,如屯門的居住人口因規劃發展急速上升、區內工商業發展不足,致令大量市民需要長期早出晚歸,交通道路設施又不能負荷便是一例,亦說明了城市規劃的整體性問題。
過去香港多為公營及宗教墳場,沒有太多私營骨灰龕,故此在城規角度來說,其實亦屬新事物,而且公營與私營墳場或骨灰龕的所需土地性質亦絕對是兩回事,現有的骨灰龕或美稱為福位場的地方,可以在商業大廈、工廠大廈甚至是民居住宅,難聽一點,就是「度度都得」,這聽來已知道不合理吧,但這個行業就是從這種生存空間中鑽出來,故若這個行業重新接受城規會的那一套標準,希望日後能正牌營運,相信不是容易的。
我認為,城規會刻下應該研究這個新行業與土地資源運用的關係,並訂下一些針對這個行業的批地準則及要求,這比較業界盲摸摸的申請來得更符實際。至於政府高官早前表示區區都要承擔一些建福位的責任,聽來已知是空話,正如是否任何地方都可建、或適合建堆填區、焚化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