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信報財經新聞 作者: 2011-02-12 12:07
私營骨灰龕合法性受到關注,帶動土地業主准備發展骨灰龕項目前,紛紛向城規會提交申請。城規會新近接獲兩個分別為於粉嶺及大嶼山的靈灰安置所申請,合共涉及約14.64 萬個骨灰龕,其中位於粉嶺業暢街的粉嶺物流中心全幢貨倉,業主申請改建為靈灰安置所,提供8.04 萬個骨灰龕。

粉嶺工廈
粉嶺項目屬於早前葵湧業成街一幢工廈申請改裝為日式骨灰龕後,最新一個由工業物業改建為骨灰龕的申請。項目位於業暢街23 號,屬於粉嶺上水市地段第163 號,申請由「工業」用途改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靈灰安置所」用途。
申請人為巨豐(香港),公司注冊處資料顯示,集團董事包括謝少海、謝樹源和龍豐藥業(總店)有限公司。申請人建議現為6 層高的貨倉,其中3 至6 樓設立8.04 萬個骨灰龕位,地下及2 樓則設51 個泊車位,並發展天台花園等。
該地皮地積比率約3.34 倍, 總樓面10.56 萬方尺,其中骨灰龕樓面約9.55 萬方尺。申請人估計,項目可滿足新界東北未來十四年對骨灰龕的需求。
另外,有業主則提出在大嶼山南部望東灣一幅約6.3 萬方尺的綠化地帶,改劃為「靈灰安置所」用途,興建12 幢建築物,以提供6.6 萬個骨灰龕。
項目由仁展有限公司提出,公司注冊處資料顯示,集團由孔聖賢及姚源安持有。申請用地約73%屬私人用地,余下為官地,涉及29 個私人地段,申請人表示,倘申請獲得批准,須向地政總署申請換地。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文件顯示,擬建項目地積比率一倍,提供11 幢3 層高的靈灰安置所建築物,以及一幢2 層高的多用途禮堂,估計11 幢建築物每幢可提供約6000 個骨灰龕,其中五幢擬歸還政府、一幢撥予鄉議局基金,余下五幢約3萬個骨灰龕,則由申請人所有。
申請人同時建議,成立一個基金以管理將來骨灰龕的營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