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的政策未有明確時間表,涉嫌違規的骨灰龕堂一再出現,更有商人借「活化工廈」政策作擋箭牌,於火炭一工廠大廈經營有 1,500個骨灰位的大型骨灰龕場,每個龕位最低售價 8,800元。地政總署及規劃署均表明違反地契條款及圖則規定。
工廈骨灰龕場位於火炭山尾街的華樂工業中心,中心大堂及電梯內,均貼有橫額寫明「強烈反對經營骨灰龕」,矛頭直指位於工廈 A座 10樓的「靜逸舍( Sunny House)」。
記者日前以顧客身份向靜逸舍查詢,一名職員表示單位內有骨灰龕位出售,並帶記者進內參觀。該公司面積接近二千平方呎,對着大門的接待處,接待處後面全部密封,當推開接待處旁的一扇門,便可看見一個個空置骨灰龕位,像書架一樣共有數排,每個骨灰位約 6吋乘 6吋,外邊設有一塊膠片,用作張貼遺照及姓名。
龕位售價8800元起
職員介紹說,由於室內不能燒香,只能以「點燈」代替上香,「每次嚟就着燈,話畀先人知你嚟咗,打聲招呼」。職員又指,由於該公司未公開宣傳,故暫未有先人「入伙」。又透露,骨灰龕售價由 8,800元起。換言之,倘 1,500個骨灰位全部出售,總收入可達 1,320萬元。
至於在工廠大廈經營骨灰龕是否合法,職員指現時未有條例列明,不准在工業大廈經營骨灰龕堂,並以特首曾蔭權於去年 10月的施政報告推出「活化工廈」政策作擋箭牌,「政府都話響工廠大廈搞(骨灰龕),唔會有問題」。職員又保證,若將來因政府立例規管,令該私營骨灰龕場關門大吉,首年「入伙」的可獲全數退款,第二年可獲退 6成,「 5至 6年後先立法嘅,都住咗咁耐喇,唔會有得退」。
地政總署曾往視察
規劃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華樂工業中心屬於「工業」用途,在工業地帶內作「靈灰安置所」用途不符合有關圖則規定;地政總署回覆指,職員已到場實地視察,發現該單位剛剛完成裝修工程,未發現被改作骨灰龕,但已發信通知土地業權人於該處經營骨灰龕,是違反其地契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