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骨灰龕問題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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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骨灰龕問題刻不容緩

來源:星島日報   作者:梁美芬    2010-08-10 14:08

筆者一直有關注骨灰龕的問題,早在○八年躋身立法會後,第一個提出的口頭質詢,就是要求政府關注市區內的殯儀館及骨灰龕對環境造成的滋擾。說到殯儀行業的重災區,首選肯定是紅磡,該區出現陰宅陽宅混雜一廈的情況,筆者經常收到區內居民投訴,反映很多鋪位是前鋪後「居」,表面上是經營殯儀服務的商鋪,後面卻兼營骨灰龕場!樓上樓下的居民,被逼與先人共處一廈,造成很大的煩惱和忌諱。

就有關骨灰龕場隱身民居造成的問題,筆者早於○八年已率先向傳媒披露,並指出現行法例如何鬆散及荒謬,例如在殯儀業同行五百米範圍內再開新的殯儀鋪,是不需要申請的;如此不斷擴張,容易出現環島效應。本人在立法會及區議會亦多次要求政府研究參考規管補習社的方法,招收超過七個學生就要向有關部門申請,以有效壓抑違法行為繼續猖獗。

此外,香港寸金尺土,骨灰龕場屬高利潤生意,孝子賢孫為了替先人找個安樂窩,往往不惜大灑金錢;這種誘因驅使不法商人為賺錢,罔顧居民利益,連市區洋樓與別墅都變身做骨灰龕場,靜靜出售龕位圖利。政府在缺乏法例配合及巡查人手不足下,往往後知後覺,難以即時作出取締,致令孝子錯買龕位蒙受金錢損失,更令先人頓失陰宅。

其實違法骨灰龕場問題全港皆有,正所謂「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這話題現在於全港十八區都引發熱烈討論。所有政黨的立場幾乎一致,就是要求立法規管,取締違規龕場;並設法增加龕位供應,解決需求。

必須為龕場苦主提供安置

政府今次就增加骨灰龕位供應進行諮詢,其實已走出正確一步。研究立法規管龕場,並於全港撥地增建龕位,筆者認為不宜再拖,應趁違規龕場問題備受各界關注之時,盡快在下年度立法會上通過,收天時地利人和之效。否則時機一過,就難以取得共識。

政府諮詢文件建議調查全港龕場,並分開成表一(符合城規土地用途)及表二(不符合土地用途)兩類。其中表二內列出的未合資格的骨灰龕場名單,政府在取締之前也必須先想好如何善後,例如能否同一時間提供大量臨時龕位以安置這批先人「苦主」?這方面政府必須從長計議,充分準備。

表一龕場再細分以資識別

至於被列入表一內的龕場,當局解釋只是代表不違反該幅土地的規劃用途而已,並不代表一定會發牌。筆者認為這做法存在漏洞,容易令市民產生錯覺,以為表一內的骨灰龕位可以放心購買;但萬一政府日後真的不發牌,這些購買了表一內龕位的市民,將墮入骨灰龕「翻版迷債事件」,到時政府是否要賠償給他們呢?筆者建議政府應小心清楚劃分表一內的龕場,那些符合發牌條件的歸作一類、只符合土地用途但未必獲發牌的則歸作另一類,讓市民知所分別及安心購買。

By |2018-09-26T12:03:17+08:0010 8 月, 2010|最新新聞, 最新消息|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