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當局不會即時向不符合要求的私營骨灰龕場執法,亦不會為這類龕場優先撥地,以免有人趁過渡期促銷龕位「搵快錢」,對輪候公營龕位人士不公平。不過,梁卓偉指政府可研究協助已在這些龕場買位的市民,包括幫他們找到一個更合法合適的私營骨灰龕位。
政府周四公布私營骨灰龕名單,當中52間不符合規劃及地政條款,涉及逾20萬個龕位。梁卓偉昨日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當局不會即時向不符合要求的私營骨灰龕場執法,惟政府可研究如何協助已在這些龕場買位的市民。他又指當局會在農曆年後,向立法會匯報諮詢期收到的意見,並作出建議。
梁卓偉強調,骨灰龕場與寮屋的情況不同,政府無法即時列出全港骨灰龕位的數目,即使現時違規的私營龕場,作出改善後便可改列入第一部份,即合符地契和規劃要求。
他又表示,政府新公布的5個骨灰龕場選址,通過環境及交通評估後,或可考慮由華人永遠墳場經營,但強調必須屬非牟利性質,龕位價格亦要相宜,每個龕位收費約數千元。當局在未來3至4年,會提供約10萬個新的骨灰龕位。
已買違法龕位者徬徨
?過,政府表明不會向不符條件私營骨灰龕場執法或撥地的做法,令不少已購龕位的市民感困擾,骨灰龕消費者權益關注組指接到不少市民查詢,要求當局釐清假如購買不符土地用途的龕位,應如何處理。關注組召集人表示,年初為已過身的父親購買私營龕位,當時場地負責人聲稱,龕場符合政府要求,但前日才知道不符合土地要求,覺得無所適從,希望政府可以清楚說明這批市民應如何應對。
傅小慧:或須法庭處理
發展局副秘書長傅小慧在電台節目指出,由於各個龕場的情況不同,如果已在這類龕場買位而又想索償的市民,可能要先取得法律意見。至於不符合土地規劃要求的私營骨灰龕場,可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但須自行舉證。
傅小慧又指出,部份不符合土地契約的私營骨灰龕場,其實地契已經列明不准處理人類遺骸,政府認為人類遺骸包括骨灰,換言之不能經營龕場。傅小慧承認,政府與業界在有關定義上有不同演繹,如最終解決不了,可能須由法庭處理。

寶蓮禪寺
另外,列於政府公布52個不合規格的私營骨灰龕場名單中的大嶼山寶蓮寺海會靈塔,被指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寶蓮寺住持釋智慧昨回應表示,海會靈塔本來獲政府以短期合約批准作骨灰龕之用,只是近期外圍加建了圍牆,相信這才是政府所指佔用了政府土地的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