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作者:連嘉欣 2010-10-25 10:07
私營骨灰龕場爭拗聲不斷,一名已遷出元朗新圍村的居民,為保家園和兒時回憶,不惜辭掉工作,更不顧自己身患癌症,就村內一間加建而成的疑似骨灰龕場,每天都花盡心神去調查以及和多個政府部門斡旋,他坦言「除非我瞓低(去世),否則我都會堅持(抗爭)落去」。
村內歷史建築被拆
身患末期癌症的謝民富,自幼居於新圍村,婚後始搬出,其母和胞弟至今仍是村民。他憶述,村民前年發現有人收購村地,眾人不以為意,直至全村歷史最悠久的村屋被圍起,改建骨灰龕之說便愈吹愈烈,村民今年六月赫見村屋改頭換面成一所疑似骨灰龕場時,更感到非常震驚。
新圍村住客多數是長者,對興建骨灰龕場不是驚慌便是計畫搬走,謝先生亦覺得此舉影響村內風水和衞生,遂挺身而出翻查資料,尋求真相,始發現多幅村地被十一家公司收購,但每間都由相同人士持有,最後這些公司再落入一家上市公司手中。謝先生大歎政府「唔識寶」,因村內至少有七間二或三級的歷史建築物,政府大可將之收購,用作保育。
冀訂建骨灰龕規例
謝先生身患惡疾,辛苦數月後,身體狀況已開始走下坡,雖然他矢言永不言倦,但一臉倦容的他坦言,開始擔心自身健康,只希望政府當機立斷,訂定興建骨灰龕規例,以防商家擾民。他又批評,民政事務總署 接獲反對村代表選民的申請後,便向村民提出訴訟,政策兒戲,並指村長不滿村民反對村內興建骨灰龕場,便藉反對對方村代表選民資格作報復,但聆訊時村長卻不出庭,他形容此舉等同政治打壓。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記錄,今年接獲一千四百零八宗反對通知書,聆訊後有三百七十九宗獲接納,九百六十宗被駁回。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村代表選民上訴有異於刑事案件,上訴人無規定必須出庭,故有人可能會用盡所有權利而不作相對的義務,但他認為,上訴人出庭始合理,若有人濫用法例或漏洞,法庭會以其他方法懲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