龕場被指違規 延慶寺入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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龕場被指違規 延慶寺入稟

來源:成報   作者:陳超銓    2011-01-27 14:21

政府上月公布私營骨灰龕場名單,將現時經營的52個龕場列為不符合法例規定或不准許作骨灰龕用途。

當中被指違規的大嶼山延慶寺不服政府的決定,昨入稟高院,要求高院宣布政府無權對該寺就存放骨灰及人體遺骸採取行動及收回土地,又要求高院宣布政府早於1986年已確定該寺可存放骨灰及人體遺骸。

原告人是擁有延慶寺業權的「香港延慶寺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政府公布兩張私營骨灰龕場名單,第一部分29個龕場符合土地契約及城規規定,第二部分52個龕場不符合法例規定,大部分是地契不准許作骨灰龕用途。而延慶寺被納入第二部分,原告人指政府的決定不公正。

毋須向城規會提申請

原告人指,早於1986年已獲離島地政處發信可在原有建築物放置人體骨灰,地政處又承諾該寺如果在原有建築物存放骨灰,政府不會採取任何「契約執行」(指地契用途)的反對行動;原告人又擁有另一封信,是規劃署於半年前發出,信中列明延慶寺不包括在任何規劃圖則內,做骨灰龕毋須向城規會申請許可。

延慶寺於1950年代由果願大師所建,並於1966年由妙智大師正式命名為延慶寺,緣於妙智大師為天臺宗倓虛上人之法脈弟子,而據延慶寺歷史記載,昔日位於浙江寧波的延慶寺乃天臺宗中興明尊者法智大師之道場,故妙智大師將其所建的寺院取名延慶寺,實為紀念祖庭之故。

寺內八成地方設龕位

延慶寺本身是大嶼山鹿湖內的古老佛寺,但數年前人事更替時,被商人收購,將寺內八成地方改放龕位。據悉,骨灰龕堂佔地逾千呎,入口有閉路電視監察。大雄寶殿下層放置佛像,上層也是龕堂。全寺有五個龕堂,龕位由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

孝思園按:香港是法治的社會,一直以來孝思園都堅持我園合情、合理、合法。對政府推出的表一表二失望之餘,亦十分同情那些為家人處理後事而彷徨無助的孝子賢孫。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個明智的政府決策者,好應該如溫家寶總理所說的那樣,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先黎民百姓之憂而憂!

By |2018-09-27T15:17:57+08:0027 1 月, 2011|最新新聞, 最新消息|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