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私營骨灰龕違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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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私營骨灰龕違規經營

來源:澳門日報   作者:    2010-12-17 17:11

發展局昨日公佈私營骨灰龕的進一步資料,包括廿九家符合條件的骨灰龕及五十二家不符條件的骨灰龕。

公佈的資料涵蓋地政總署或規劃署已獲悉,並有理由相信為骨灰龕用途的處所,提供相關土地/契約(用途限制)及規劃資料。有關資料已上載發展局網頁私人骨灰龕名單。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有意向私營骨灰龕經營者購買骨灰龕位的市民,應向經營者索取詳盡的資料,以查核該骨灰龕是否符合所有相關法定規定、土地契約條款及/或規劃規定。

私營骨灰龕資料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符合土地契約內的用途限制及法定城市規劃規定,以及未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私營骨灰龕。第二部分則包括尚未被核實為符合第一部分條件的私營骨灰龕,或確定並不符合土地契約內的用途限制及/或法定城市規劃規定及/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約涉及五十二家。

發言人表示,被列入第二部分的私營骨灰龕經營者,已於較早時知悉政府會公佈有關他們經營的骨灰龕的相關資料。如經營者提出不同意見,發展局會在公佈的資料中清楚指明經營者不同意所載資料,若他們就其私營骨灰龕提供額外補充資料,並同意政府公開讓市民查閱,這些資料亦會一併上載發展局網頁。

孝思園按:
香港政府一站通的鏈接:http://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private_
columbaria/covering_note/index.html

政府公佈的私營骨灰龕資料上的免責聲明:
私營骨灰龕所載資料只供一般參考。政府並無就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在任何特定情況下的適用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陳述、申述或保證。政府不會就資料任何部份的任何錯誤、遺漏、或錯誤陳述或失實陳述(不論明示或隱示的)承擔任何責任。對任何因使用、不當使用、不能使用或依據有關資料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損失、毀壞或損害,包括相應而生的任何損失、毀壞或損害,政府概不承擔任何有關的法律責任、義務或責任。 

正好說明了政府既要強行公佈而又不願承擔法律責任的卸責做法,自相矛盾,不禁令人要問一句:在一意孤行公佈名單前,可曾有想過數十萬主家的感受,可曾想過採用福位商會提出的以先人為本、以民為本的三贏做法——自願登記?

 

By |2018-09-27T16:05:24+08:0017 12 月, 2010|最新新聞, 最新消息|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