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蘋果日報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超過21個月,全港逾百私營龕場僅一間獲發牌照,數以萬計骨灰無處安放。有市民早於2008年購買屯門佛緣精舍的單人龕位,2017年母親離世後欲安排其骨灰上位,但龕場以法例已生效為由拒絕。家屬引述食環署職員指,龕場可運用酌情權暫存骨灰,但龕場怕影響申請牌照而拒絕。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審批牌照進度太慢,導致大批已購買龕位的家屬無法為先人骨灰上位。
記者:于健民
冼小姐表示,2008年4月為母親購買佛緣精舍一個約7萬元的單人龕位,當時政府未曾宣佈規管龕場政策。2017年5月立法會三讀通過規管龕場法例後,她亦沒收到精舍來電,6月30日條例刊憲後將暫停為骨灰上位,直至精舍取得牌照或豁免書。
佛緣精舍拒暫放
她指,母親2017年10月因腎病去世後,她聯絡佛緣精舍希望安放骨灰,對方指法例已生效,上位有可能違法。她其後從食環署職員口中得知,龕場有權運用酌情權暫存骨灰,「即係照畀你擺,但係唔會封(石)碑」,惟需顧客與龕場交涉。但她稱精舍一口拒絕,因為擔心其他已買位市民會有樣學樣,不領回骨灰,屆時「手尾長」;精舍又聲言,暫存骨灰很可能影響獲發牌機會。據食環署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指,佛緣精舍尚未交齊文件,個案仍在處理中。
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發牌委員會處理申請速度太慢,相信不少市民與冼小姐處境類似,單是佛緣精舍已百多位,他們早年購買了龕位、2017年6月後希望使用,龕場卻因為未領牌照或豁免書而拒絕存放新骨灰。他促請政府加快處理個案。
獨居於百多呎套房的冼小姐稱,暫把母親骨灰放在家中,但「根本唔敢拎出嚟拜、上香」,惟有待春、秋二祭時,把骨灰帶到附近公園一隅,與前來的兄弟姊妹稍事拜祭。
本報向食環署查詢龕場暫存新骨灰是否合法、會否影響發牌,署方僅指,龕位使用涉及私人訂立協議,消費者需依據協議條款。署方重申,即使龕場要暫存新骨灰,在獲正式發牌或豁免書前都需遷移,才合乎法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