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嶼山鹿湖延慶寺
根據《華人廟宇條例》,所有註冊廟宇均受監管,任何人不得於廟宇收入中取得利潤,盈餘要撥入「華人慈善基金」,亦需向民政事務局長交代廟宇的基金、投資、如何運用收入等。由民政事務局長擔任主席的華人廟宇委員會,亦有權對廟宇作註冊、管理、控制及視察,若有違規,局長有權調查廟宇。
寺廟被批以佛教名義牟暴利
本港多處發現有違規私營骨灰龕後,上月更有佛教聯合會批評延慶寺以佛教名義「牟取暴利」。本報就此向民政事務局提問,包括註冊廟宇出售骨灰龕位是否違反《華人廟宇條例》,當局回覆時承認《條例》沒有向廟宇賦予權力經營靈灰安置所,並補充說若廟宇屬宗教設施,靈灰安置所則屬另類指定用途, 「兩項業務的收入應可分開處理」。
雖然延慶寺涉嫌違反《條例》,民政事務局的回覆卻沒正面回應會否跟進或執法,只說《條例》中的部分條文,或因侵犯宗教自由或私有產權而不合時宜,當局正檢討。至於廟宇售賣骨灰龕位是否違反地契,民政事務局則說有關部門正在跟進。發言人口頭補充稱,委員會只可監管直轄或委託管理的廟宇,而延慶寺由「香港延慶寺有限公司」管理,公司持有人、帳目等屬個人資料而非公開資料。
「尊重私有產權」曾德成拒跟進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就此去信擔任華人廟宇委員會主席的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要求對方監管延慶寺的財政,但曾德成的回信卻以尊重宗教自由及保護私有產權為由,表明委員會「無意干預任何宗教或非宗教組織的內部財政」。
陳淑莊批評,民政局的回覆顯示,骨灰龕並非條例容許,但不屬宗教設施,她說︰ 「即是廟宇經營廟宇以外的生意便不能管?民政事務局在逃避責任,找藉口選擇有法不執!」她認為連有否跟進事件,當局也不肯正面回應,市民難以接受,她要求曾德成盡快解釋。她又指法例無將華人廟宇作區分,但政府將廟宇分類,直接影響華人慈善基金的收入,要求當局解釋。
局方沒表明執法議員轟失職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民政局既然承認廟宇沒有權力經營骨灰龕場, 「無得推卸責任」,但局方不肯說明會否執法,反映當局嚴重失職: 「為何有法不執?令流弊變成奉旨。」他認為,雖然政府需要尊重宗教自由,但條例訂明廟宇收入不能成為集團盈利,政府不應以宗教自由作理據不執行職務,社會亦不會接受,他會在立法會跟進有關問題。
本報質疑民政局監管不力
1 既然《華人廟宇條例》無向廟宇賦予權力經營靈灰安置所,為何民政事務局長擔任主席的華人廟宇委員會至今仍未跟進事件?
2 所有註冊廟宇均受《條例》監管,政府卻稱廟宇分為直轄、委託管理、外判管理,為何與法例所示的有出入?
3 《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從華人廟宇收入中取得利潤,註冊廟宇亦須將盈餘撥入華人廟宇基金,但民政事務局稱延慶寺的財務報告不能讓公眾人士查閱
4 《條例》訂明所有華人廟宇的收入、基金、投資及財產受華人廟宇委員會控制,但政府稱「尊重宗教自由」、也注意「保護私有產權」,故委員會無意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財政,是否有法不執?
5 根據華人廟宇基金的周年報告,在08 至09 年度中, 「直轄及託管廟宇共帶來2872 萬港元的收入盈餘」,但無提及從註冊廟宇中所得到的利潤,是否意味政府從沒有檢視、審核註冊廟宇的財務報告,並收取註冊廟宇的盈餘?